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

行走

「前尊、後卑、右大、左小」等八個字,是行走時的最高原則,故與長官或女士同行時,應居其後方或左方,才合乎禮節。

三人並行時,則中為尊,右次之,左最小。三人前後行時,則以前為尊,中間居次。

與女士同行時,男士應走在女士左邊(男左女右的原則),或靠馬路的一方,以保護女士之安全。此外,男士亦有代女士攜重物、推門、傘、闢道及覓路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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