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日 星期一

105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


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
103年7月2日勞動福2字第1030135711號令發布
104年1月8日勞動福2字第1030136783號令修正
104年11月14日勞動福2字第1040136883號令修正發布
 
一、目的:
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雇主推動員工「工作與生活平衡」,建立友善勞動環境,使勞工安心效率工作,提升企業生產力,達到勞資雙贏,特訂定「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二、補助對象:
本計畫補助之雇主,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
 
三、受理申請期間:
每年度分三階段受理雇主申請,期間如下:
(一)第一階段:自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三月三十一日止。
(二)第二階段:當年度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止。
(三)第三階段:當年度七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止。
本計畫當年度補助額度用罄時,不再受理申請;若第三階段結束後補助額度尚未用罄,得另行公告以專案受理申請。
 
四、補助項目:
(一)員工關懷與協助課程:
1.加強主管或同仁覺察員工需求及關懷技巧能力,提升主管或相關同仁之員工協助專業知能,課程規劃重點如附件一。
2.本項課程辦理時數不得低於十小時,每堂課參訓人數應達二十人;僱用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下者,每堂課參訓人數應達十人。
(二)員工紓壓課程:
1.紓解員工身心壓力,以協助員工工作調適,達到工作與生活平衡。
2.本項課程辦理時數不得低於十小時,每堂課參訓人數應達二十人;僱用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下者,每堂課參訓人數應達十人。
(三)友善家庭措施:規劃縮短工時、彈性工時、彈性工作安排、工作分享與優化給假等友善家庭之創意措施,或辦理具創意設計之家庭日、親子活動/講座、員工/眷屬支持團體,(如新手   父母、眷屬讀書會等,團體成員至少為十人),促進員工家庭關係,使員工兼顧工作與家庭照顧責任。
(四) 兒童或長者臨時照顧空間:支持員工家庭照顧,調整或改裝企業空間、添購相關器材,以規劃員工長者、子女臨時照顧環境或活動空間等。
(五)「工作生活平衡」資源手冊或宣導品:增進員工對「工作與生活平衡」概念認識,編製文宣品與推動手冊等,以加強員工對工作生活平衡措施之使用。
(六) 支持中高齡、身心障礙、遭受家庭暴力、工作適應困難或是妊娠員工之協助措施:協助中高齡、身心障礙、遭受暴力、工作適應困難或是妊娠員工適應職場,辦理課程、宣導講座、支持團體、服務或活動等友善制度,確保其身心健康與安全,穩定工作表現。
 
五、補助標準:
(一)僱用勞工人數在九十九人以下者,依申請補助項目所提報之經費最高補助九成,自籌款至少為一成,並以該項目最高補助額度為上限。
(二)僱用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至二百五十人以下者,依申請補助項目所提報之經費最高補助八成,自籌款至少為二成,並以該項目最高補助額度為上限。
(三)僱用勞工人數在二百五十一人以上者,依申請補助項目所提報之經費最高補助七成,自籌款至少為三成,並以該項目最高補助額度為上限。
(四)接受本部當年度「工作生活平衡」或「員工協助方案」專家入場輔導者,核予補助經費時得增加一成補助款,並以申請補助項目之最高補助額度為限。

資料來源:勞動部 工作生活平衡補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