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

導遊領隊工作內容

一、領隊須知篇:

認識領隊:

領隊被旅行社派遣執行職務時,是代表公司為出國觀光團體旅客服務,除了代表旅行社履行與旅客所簽訂之旅遊文件中各項約定事項外,並須注意旅客安全、適切處理意外事件、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

從事領隊工作須具備那些要件:

‧豐富的旅遊專業知識、良好的外語表達能力。
‧服務時扮演各種不同的角色。
‧強健的體魄、端莊的儀容與穿著。
‧良好的操守、誠懇的態度。
‧吸收新知、掌握局勢、隨機應變。


如何才能擔任領隊:

旅行業領隊雖然是旅行社內職員之一種,但是擔任這種工作應經觀光局甄審合格,以及參加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施行講習結證者,始得充任。

領隊執業上的區分

領隊人員分為專任領隊及特約領隊。
‧專任領隊是指受僱於旅行業之職員執行領隊業務者,其執業證之請領係由任職的旅行社代為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辦理。
‧特約領隊是指臨時受僱於旅行業執行領隊業務者,其執業證之請領係由領隊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辦理。


二、導遊須知篇:

認識導遊:

導遊人員係指執行接待或引導來本國觀光旅客旅遊業務而收取報酬之
服務人員。


導遊工作內容:

‧接送旅客入離境。
‧飲食住宿的照料。
‧旅遊據點及我國國情民俗的介紹。
‧意外事件的處理。
‧其他合理合法職業上的服務。


從事導遊工作須具備那些要件
 
‧精通一種以上外國語文。
‧熟諳台灣各觀光據點內涵,能詳為導覽。
‧了解我國簡史、地方民俗及交通狀況。
‧明瞭旅行業觀光旅客接待要領。
‧端莊的儀容及熟諳國際禮儀。


如何從事導遊工作:

導遊人員應經考試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考試及訓練合格,在取得結訓證書後,須自已向旅行社應徵,當受旅行業僱用時(或受政府機關、
團體為舉辦國際性活動而接待國際觀光旅客的臨時招請),要先向交通部
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請領導遊人員執業證,才能執行導遊工作。


導遊執業上的區分

導遊人員分為專任導遊及特約導遊。
‧專任導遊是指長期受僱於旅行業執行導遊業務之人員,其執業證之請領係由任職的旅行社代為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辦理。
‧特約導遊是指臨時受僱於旅行業或受政府機關、團體之臨時招請而執行導遊業務之人員,其執業證之請領係由導遊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辦理。


資料來源:http://www.easywin.com.tw/data/Menu/tourguide/index-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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