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5日 星期六

106年「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計畫

106年「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計畫
受理申請期間106318:00起至10661517時止。

訓練課程規劃方式,以申請企業之訓練需求彈性安排,並依下列類型辦理,但每一企業至多規劃各一訓練案:
(一)
個別企業訓練案:為個別企業提供訓練課程辦理,參訓者為該企業之員工。
(二)
聯合企業訓練案:整合二家以上具相同課程需求之企業,併同提供訓練課程辦理。
具產業或區域發展關聯性,如連鎖加盟、產品經銷商、關係企業等型態者,同一縣市內以提供聯合訓練方式辦理為原則。
本計畫受理申請對象為國內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營業(稅籍)登記,且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未滿五十一人之民間投保單位 (以下簡稱企業) 

符合政府推動之政策性產業,及分署區域運籌資源衡平性考量產業或地區之企業,得優先提供服務。 

資料來源:動力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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