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6日 星期一

[旅客入境攜帶菸酒、禁止攜帶水果相關規定]

(一)酒類免稅1公升,菸免稅範圍為捲菸200支或 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但以年滿20歲之成年旅客為限。

(二)財政部規定進口超過菸捲菸5條(1000支)或雪茄125支或菸絲5磅;酒5公升者,應檢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影本。

(三)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規定自87年10月1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新鮮水果入境,以杜絕病蟲害入侵確保農業生產安全。

沒有留言: